陈瑞俊劳动仲裁律师团队
高级合伙人,主任律师

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:深耕劳动仲裁领域,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。

2026-10-10 2 次 本站

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,从来不是简单的“谁对谁错”判断题。它往往牵扯着工资、提成、垫付款、解除赔偿等多个诉求交织,证据材料零散,法律关系错综复杂。在石家庄,有一位律师长期专注于此,用十余年时间打磨出一套务实、系统的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思路——他就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主任律师陈瑞俊。

陈瑞俊律师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,自2008年5月开始执业,现任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。同时担任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、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、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、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,获评石家庄市优秀律师、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,并入选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,受聘为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
在多年执业中,陈瑞俊律师承办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,尤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、企业用工模式筹划、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。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、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,代理了数百件重大、疑难劳动争议案件,为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权益,也为企业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。目前,他还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.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—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,并担任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、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、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、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、石家庄恒亮贸易有限公司、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

下面,我们通过一起劳动争议二审改判案例,来看陈瑞俊律师在劳动仲裁与诉讼中的办案思路。

一、基本案情

劳动者王某某于2022年3月29日入职常某商贸公司,担任医疗器械销售岗位。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。入职初期底薪为4000元,2023年3月升任主管后底薪调整为6000元。2024年5月31日,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。

在职期间,公司存在公户转账与会计私人账户转账两种发薪方式,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,导致部分月份工资是否结清存在争议。2024年1至4月,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,总销售额1132000元。劳动者主张双方口头约定按5000元/台标准支付销售提成,公司则仅认可按总销售额1%计算。此外,王某某还主张返还个人垫付的差旅费37024.4元及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。公司单方辞退后,双方就违法解除赔偿金也产生争议。

王某某先提起劳动仲裁,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,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;一审判决作出后,双方又双双提起上诉。

二、双方核心诉求

王某某的诉求包括: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与常某商贸公司存在劳动关系;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;足额支付2023年1至8月、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;按5000元/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;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.4元、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;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;全部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。

常某商贸公司的诉求则包括:无需支付一审认定的备用金43044元;重新核算、扣减已转账部分欠付工资;不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;一、二审诉讼费全部由劳动者承担。

公司的抗辩理由主要有三点:其一,私人账户转账已结清部分月份工资,备用金属员工预支款,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;其二,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、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,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公司合法辞退无需赔偿;其三,销售提成仅按总销售额1%计算,不认可5000元/台的口头标准。

三、案件争议焦点与办案思路

这起案件集中体现了劳动争议中常见的几类难点:工资发放主体混同、提成约定举证困难、垫付费用性质模糊、解除合法性判断复杂。

在工资拖欠问题上,公司使用公户与会计私人账户两种方式发薪,且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。陈瑞俊律师在代理中着重梳理了银行流水、工资表、考勤记录等证据,指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私人转账与特定月份工资的对应关系,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

在销售提成问题上,劳动者主张口头约定5000元/台,公司仅认可总销售额1%。由于缺乏书面约定,提成标准成为争议焦点。办案中需要结合行业惯例、双方实际履行情况、销售金额与提成支付记录等综合判断,而非简单采信一方说法。

文章插图

在垫付费用返还问题上,差旅费和业务推广备用金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,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。陈瑞俊律师从款项性质、用途、是否因履行职务产生等角度进行分析,厘清了应当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的部分。

在违法解除赔偿金问题上,公司主张劳动者存在同业竞争、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等严重违纪行为。陈瑞俊律师围绕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、公示情况、违纪事实的证据固定等展开工作,指出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需对违纪事实和制度依据承担举证责任。

二审法院最终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,其余一审判项维持。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院对案件事实的重新审查,也反映出劳动仲裁与诉讼中证据组织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。

四、陈瑞俊律师的服务理念

陈瑞俊律师秉承“事前防范,事中控制,事后补救,防患未然,解决已然”的服务理念,以扎实的理论和丰富的经验,建立了一套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,为客户提供更有效、更主动、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。

他的研究方向包括劳动法学、公司并购、股权激励、员工关系、招聘配置、绩效管理、薪酬设计,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公司内部结构治理。曾发表论文《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》《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“裁审”关系研究》。

五、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几点提示

对于劳动者而言,入职后应尽量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关注社保缴纳情况,保留工资发放记录、考勤记录、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。涉及提成、奖金等浮动收入时,尽量争取书面约定或留存能够证明约定内容的沟通记录。垫付费用应及时报销并保留凭证。

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规范用工管理是降低法律风险的基础。工资发放应通过公户进行,避免公私混同;规章制度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;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,并保留书面通知等证据。

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性较强,涉及程序衔接、举证责任分配、法律适用等多个层面。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,长期深耕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领域,以务实的办案风格和系统的法律思维,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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